7/20/2004, 北京晨報訊(記者 焦立坤),一位閱讀過《電信法(草案)》的專家向本報透露,草案(定稿)共十五章,其中市場準入為關注焦點,也是草案調整最大的一處。
這位不愿具名的專家說,《電信法(草案)》規(guī)定,除基礎電信業(yè)務繼續(xù)實行嚴格的許可制度外,增值電信業(yè)務市場準入“門戶大開”,改為登記制。
我國電信市場準入過去是“一刀切”的許可制,審批嚴格,過程復雜。
《電信法(草案)》中的登記制要求:只要符合基本條件,申請者向監(jiān)管機構提交相應材料即可。如果申請者存在虛假或欺詐等做法,將在事后管制中嘗到苦頭。這也是目前各國電信市場準入的通行做法。
目前,增值電信業(yè)務是一個“春光燦爛”的產業(yè),以短信、彩信、彩鈴、游戲為主的手機增值業(yè)務已是當之無愧的“金礦”,1500家內容提供商(SP)去年收入為32億元,今年預測為50億元。
即使目前的門檻漸高,新加入者仍不斷。據統(tǒng)計,2001年SP只有300家左右,2002年增至800家,去年主力SP已是1500家。
增值電信業(yè)務也是中國向WTO承諾最先開放的領域,此次,門檻降低將刺激境外電信商的殺入。
另外,草案也對基礎電信業(yè)務市場“入門證”作出規(guī)定——市場評估準入逐步向自由市場準入過渡。只有涉及到電信稀缺資源、公共資源配置以及關系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基礎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數量才被限制。
引人注意的是,盡管草案要求申請者應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但對具體資本數額未作強制性限定。
專家認為這是極大進步,在草案的反復修改中,專家們達成共識:隨著新技術的發(fā)展,成本不斷降低,強制限定經營者資本數額已過時。
這意味著,《電信法》出臺后,“寬進嚴管”成為新的游戲規(guī)則,“打擊不正當競爭”將成要務。
另訊,新電信法草案的一個重要思想是,國家應設一級電信監(jiān)管機構。當前,我國采用的是部、省兩級管理體制,因此扯皮現象經常發(fā)生。
據悉,起草專家組經過反復論證,認為在中國設立一級電信管制體系,既順應未來電信監(jiān)管的大勢,又能“醫(yī)治”不正當競爭。一位消息人士對本報說,草案將就此專設一章。
草案還對規(guī)范不正當競爭進行了著重描述。一位參與了起草的專家透露,首先,事后管制條款大大加強,比如在“電信市場”部分,該部分事前管制條文有13條,事后管制條文卻有14條。
其次,草案中加入了許多禁止性條款。尤其就網間互聯和電信資費等敏感話題還特地列出各種“禁令”。
《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價格法》中規(guī)范的一般性不正當競爭行為在草案中也有重復。同時,草案就觸犯“禁令”者規(guī)定了相應處罰性措施。
草案還新增了反壟斷內容。在《反壟斷法》尚未出臺的情況下,法律將授權電信監(jiān)管機構解決領域內的壟斷行為。
“對市場競爭不充分的電信業(yè)務,當經濟力量過度集中并已影響到該業(yè)務的有效競爭時,監(jiān)管機構可對經營者采取反壟斷管制措施!币晃粚<医忉屨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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