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007,加拿大政府日前表示將在3月14日開始正式推動移動號碼可攜帶政策。這一政策意味著移動用戶在轉(zhuǎn)換服務(wù)商的時候可以保留原有的號碼。同時用戶也可以將固網(wǎng)電話號碼轉(zhuǎn)移到移動電話上。2005年加拿大無線電電視和通信管理委員會CRTC要求貝爾,Rogers和Telus在3月14日前在BC省,阿爾伯塔,安大略和魁北克推出這一服務(wù)。在全加拿大境內(nèi),最晚今年9月12日也要普及這一業(yè)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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