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2012,北京商報訊,繼對全球45家公司發(fā)起“337調查”后,昨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又對中國內地及臺灣多家企業(yè)生產的電子成像設備發(fā)起“337調查”,以確定是否存在專利侵權行為。
  此次調查主要針對的產品是具有成像功能的手機和平板電腦等設備,共涉及中興通訊、宏達電等8家企業(yè)。該調查源于美國閃點技術公司于今年5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訴,指控美國進口及在美國市場銷售的上述涉案產品侵犯了該公司專利,要求啟動“337調查”,并發(fā)布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
  根據有關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啟動“337調查”后,該機構必須在45日內確定終裁的目標時間,并盡快完成調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內做出裁決。如果涉案企業(yè)被裁定違反了第337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發(fā)布相關產品的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這意味著涉案產品將徹底喪失進入美國市場的資格。
  多年來,“337條款”被美國公司作為一種武器,來應對其知識產權遭侵犯或者外國競爭者以其他形式的不公平競爭行為。不過,這遭到諸多國家的指責,認為 “337條款”違反關貿總協(xié)定和世界貿易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是一種不合理的知識產權保護法案,其實質是一種具有單邊制裁性質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
  隨著近年來中國產品競爭力在世界上的提高,美國企業(yè)頻頻利用知識產權壁壘對中國產品設障,針對中國企業(yè)多次發(fā)起“雙反”調查和“337調查”。
  對于此次調查,通信世界網總編輯劉啟誠認為,這是美國為了保護其本土企業(yè)的市場份額不流失于外來企業(yè)的做法。在通訊設備領域,中興、華為近年來在美國以及其他海外市場份額迅速擴大,中興更是惟一一家躋身全球五大手機廠商行列的中國廠商,對美國廠商造成了巨大的壓迫感,因此采用了這種具有單邊制裁性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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